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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真实的焚书坑儒

时间:2016-04-16 15:30:51编辑:天行健

  其次,史籍记载中包含大屠杀意义的“坑”,动辄成千上万,如果是活埋的话,在技术操作上很不容易。埋一个人大约要两个立方米左右体积的泥土,而按照当代的劳动定额,一个壮劳力一个工作日是两立方米土方。要开挖一个能够活埋成百上千人的大坑,需要开挖的土方量很大,要有大量的劳动力,耗费很多工时。如果由受害人自己挖坑,那么挖土的工具就很有可能成为受害人拼死一博的武器。在冷兵器时代,武器与工具的杀伤力指数同属一个数量级,需要在旁看押的兵力也就相当可观。而史籍记载的“坑”的事例,往往都是仓促之间进行,一夜之间就能够完成,因此活埋的可能性不大。

  再次,从史籍透露的信息来看,很多“坑”很明显不是活埋。比如很多记载都是“坑”与“杀”、“斩”连用,说明是使用兵器的屠杀。

  最后,实际上史籍的很多记载,明确表示受害者的尸体非但不在土层之下,反而是堆积在地面上的。比如《资治通鉴》记载,公元193年曹操为父复仇,攻灭徐州军阀陶谦,屠灭三县,“坑杀男女数十万口于泗水,水为不流”。显然是将受害者的尸体扔进泗水河堆积成坝。又载:十六国混战时期,401年后秦政权长期围攻后凉吕隆占据的姑臧城(今甘肃武威),城内缺粮,但吕隆不准百姓出城,将企图逃出城的百姓“尽坑之,于是积尸盈于衢路”。显然是将受害人的尸体堆积在路口恐吓百姓。

3、“坑”与“京观”

  一些史籍记载透露出,实际上“坑”和另一个专有名词“京观”紧密关联。《汉书·翟方进附翟义传》,记载王莽篡汉时汉朝名臣翟方进的儿子翟义起兵反抗的事迹。翟义后来失败,王莽为了报复并威吓原来汉朝的臣子,将翟家住宅全部破坏并“污池之”(堆积种种污秽物件),挖了翟方进及翟家的祖坟,将翟家“夷灭三族”,全部亲属抓捕后“至皆同坑”。王莽还专门下诏书,命令将与翟义一同起兵的刘信、赵明、霍鸿等家族全部杀光,将其尸体与荆棘“五毒”的植物混杂,在其起兵之处的大路口,筑起“方六丈,高六尺”的“京观”,前面树立“高丈六尺”的“表木”,写上“反虏逆贼鲸鲵”。可见《汉书》作者班固所称的“坑”,和王莽诏书里的“京观”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