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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离婚标准:古代的七出之罪是哪七出?

时间:2018-09-29 14:33:10编辑:文二

七出之三:淫

如果妻子跟别人私通搞婚外恋,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其休掉。其实,我国古代对于通奸的人处罚是很严厉的,一般都是处死,因为在他们看来,“万恶淫为首”,女人淫乱会祸乱男方的家族。

而那些因为淫乱而遭到遗弃的妇女,大概其娘家是属于有权势的特权阶级,否则就不会仅仅受到如此轻的处罚。关于这方面的记载有:《新序》记载了春秋时鲁国有公慎氏,他的妻子与人私通,于是他在孔子做鲁国的司寇(司法官)时将她休了。

《新唐书·令胡彰传》上说,令胡彰的儿子令胡建官至左神武大将军,建的妻子是节度使李宝臣的女儿。令胡建想休掉他的妻子,于是就诬告说他的妻子与门下客郭士伦通奸,最终杀了郭士伦,其妻也就顺利地被休回家。

不过,古人对于这方面的记载比较少,因为他们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即使发生这样的事也会遮掩过去,而不是撕破脸皮。

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他的妻子与其门人要好,但是他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避讳谈到此事。

唐代的李林甫,他的妻子在其外出期间与别人私通而怀孕生子。为了遮掩丑事,他的妻子瞎编了一个故事,说一天晚上她在梦里梦到李林甫,于是就怀孕了。

这样荒唐的事人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李林甫为了遮丑也装做相信她妻子的说法,并附和说她的妻子是由于思念他才怀孕的。

七出之四: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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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会招来“乱家”的后果,因此古代男子因为妻子的嫉妒而休妻的不在少数。

本文标签:传统习俗 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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