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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灰色收入:应酬日日不断

时间:2012-05-09 19:48:30编辑:历史狂流

  在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而中央六部各衙门的书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所以虾米能不能吃定大鱼,关键不在虾米的才能高低,而在于虾米在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这些小小的户部胥吏之所以敢吃定福康安,奥秘就在于官员的隐性利益。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官员的隐性利益。

  官员的隐性利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灰色收入,二是隐性特权。由于清朝政治制度规范的缺失,当时的大小官员往往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来谋求诸多显著高于社会一般成员的非正当性收益以及依靠权力延伸出来的“含金”收益。
 

  在京城各部门供职的书吏,虽然不能与那些地方官员获取的收益相提并论,可也有获取隐性利益的巨大空间。既然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天取暖费)、“冰敬”(夏天的消暑费用)之类的贿赂砸不到他们的头上,那么他们就因地制宜,通过自己的部门特权向各地方官员直接索贿。

  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儿,从不含糊。在这六部当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轮得上吏部和兵部。因为户部是管各种费用报销的部门,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都必须经过户部核准,不然就没办法报。

  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产生灰色生存。那些不谙规则的人,往往就没有办法办成事。

  就拿这眼下的军费报销人福康安来说,朝中谁人不晓得他是皇帝面前一等一的大红人?可胥吏照样不买他的账,照样要他按照行业规矩来办事。这时候胥吏的衍生权力,就形成了上自户部大员下到普通胥吏的一条“灰色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之间,是相互贯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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