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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简介一夫一妻制的历史由来

时间:2018-12-01 10:00:00编辑:梓岚

中国的一夫一妻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亦实行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简介一夫一妻制的历史由来

一夫一妻制的历史

“一夫一妻制度”,最早出现在古代的埃及和古代的欧洲。古代的欧洲,是最早对发生婚外情的人进行惩罚的国家。基督教是最早通过法律对“一夫一妻制度”进行了规范。基督教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奉献。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度”起源于基督教和古代欧洲。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

《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如果男人和其他的女人进行性交,那么他的妻子有权利去和他进行离婚。

虽然巴比伦和亚述的家庭,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但是,在实际上,很多统治者违反“一夫一妻制度”。只有穷人会遵守“一夫一妻制度”。

  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男权社会里,核心的家庭被称为“房子”。为了建立一个“房子”,一个男人应该和一个女人结婚。如果女人没有为男人生孩子,繁殖后代,那么男人可以娶第2个妻子。

《汉谟拉比法典》规定,男人没有权利和多个女人结婚,除非男人得到了妻子的允许和同意。《汉谟拉比法典》规定,男人的第二个妻子的财富和地位,不能比第一个妻子更加多,和高。根据古代的亚述的文本,男人必须在结婚的2年或3年之后,才能够和第二个女人结婚。《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只有第1个妻子的奴隶,才能成为男人的第2个妻子,巴比伦和亚述的很多地区都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