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历史苑!微信公众号:yu118.com

黑龙江简介黑龙江历史发展过程介绍黑龙江气候环境介绍

时间:2018-12-11 11:09:37编辑:浮泊凉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4月,清廷对东北地区行政体制进行改革,从本来设置的将军改设巡抚,为一省之长。实行省、府、县三级体制。在省之下、府之上设立道以为监察区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黑龙江省沿袭清代省、道、县三级体制,共辖龙江、绥兰、黑河3道,省会齐齐哈尔。后增设呼伦道,共为4道,21县,6设治局。当时为吉林省所辖而今在黑龙江省境内的有滨江、依兰2道,18县。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政府逐步收回中东路“附属地”的行政主权。1920年将该区域定为“东省特别区”。1922年东北当局设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以统一监督节制该区域内的军警、外交、司法各机关。1924年5月,北京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黑龙江、吉林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列的特别行政区。1930年黑龙江省辖42县,11设治局。当时隶属于吉林省今属黑龙江省的有22县。

黑龙江简介黑龙江历史发展过程介绍黑龙江气候环境介绍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实行省、县(市)二级体制。从1934年开始对东北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省的数量增多,区域划小。伪满洲国覆亡前夕,东北地区划分为15省1特别市,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内设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北安、东安6省,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东安5市,74县,3旗。

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5月,在黑龙江省境内先后成立了5省1直辖市民主政府,即黑龙江、嫩江、合江、绥宁、松江5个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