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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朝廷对高丽国管理:元公主权力大于高丽国王

时间:2020-12-08 08:59:12编辑:野蛮历史网

    除了支付品目繁多的贡物和亲朝的费用以外,高丽还要向元廷提供数目庞大的军需用品。其中包括向元朝派驻高丽的屯田军、镇戍军、镇边军等提供粮食、饲料、衣物、船只、马匹等。至元七年(高丽元宗十一年,1270年)二月,驻屯西京的蒙古军向高丽“请席岛仓米,乃给米一千石,杂谷五百石,盐一百石。”不仅提供军粮,高丽还要为驻屯军提供饲料、马匹等,如“今计正军六千人所带马率以一人三匹为计,则凡一万八千匹,一匹日支五升,自十月至明年二月则当用上朝硕十三万五千,而本国硕则二十七万矣。加以四千农牛料一首日支五升,自十月至明年三月,以上朝硕计之三万六干,本国硕则七万二千。”

    蒙古国东征日本,也向高丽索取兵马所需粮草、船只等。至元五年(1268年)五月,忽必烈敕谕高丽使者:“往谕尔主,速以军数实奏,将遣人督之。今出军,尔等必疑将出何地,或欲南宋,或欲日本,尔主当造舟一千艘,能涉大海可载四千石者。”。高丽使臣认为:“舟舰之事即当应命,但人民残少,恐不及期。往者臣国有军四万,三十余年间死于兵疫,今止有牌子头、五十户、百户、千户之类虚名,而无军卒。”忽必烈并没有认同他的说法,认为:“死者有之,生者亦有之。”高丽使臣说:“赖圣德,自撤兵以来,有生长者仅十岁耳。”忽必烈的回答是:“自尔来者言,海中之事,于宋得便风可三日而至,日本则朝发而夕至。舟中载米,海中捕鱼而食之,则不可行乎?”命高丽使臣“归可以此言谕尔主。”这段史料反映了作为宗主国的蒙古国(元朝)对藩属国高丽发号施令的强硬态度,只要提出要求,属国就必须接受,根本不允许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