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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鼓励生育:家有孕妇可以免除丈夫的徭役

时间:2020-12-04 09:21:27编辑:野蛮历史网

  南宋时曾官至显谟阁直学士的名臣刘光祖在《宋丞相忠定赵公墓志铭》记载此事说:“闽俗,生子往往不举。公创举子仓,凡贫不能举其子者,以书其孕之月而籍之。及期,官给之米,而使举其子,所全活甚众。”庆元元年(1195年),南宋朝廷“将建、剑、汀、邵四州没官田产免行出鬻,官收其课,以给助民间举子之费”。这样举子仓有了较为充足的收入来源,可较长时间地维持下去。

  除了给予物质救助外,南宋朝廷还规定,在孕妇妊娠期内,蠲免其丈夫的杂色差役。在古代,作为农民可能赋税并不是很重,但是徭役杂差,却是非常繁重的,宋朝政府对孕妇、产妇的丈夫蠲免杂役的规定,无疑是非常有助于新生儿成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