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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系列爆炸案复仇父亲西安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23-06-06 06:06:57编辑:yu118.com

中国西部网消息

爱子被人伤害致死,身为一家公司经理的父亲被极端强烈的复仇心理所支配,竟然伙同他人非法购买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先后将15个爆炸物投放在多家住宅和医院,并引爆5处,致7人受伤,使公私财产受到极大损失。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高德隆被判处死刑。

痛失爱子欲报复 搜集炸药藏匿家中

经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德隆又名高德龙,现年52岁,原系西安市金属材料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西郊供应站经理。其子高明于1998年11月4日被代某、任某等7人伤害致死(其中5人已被判刑),痛失爱子的高德隆对7人家属心生怨恨,并认为医院抢救不力,遂预谋制造爆炸实施报复。

高德隆伙同蔡红旗(原西安市皮革化工制作厂工人)、许军(原西安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人)在陕西境内到处搜集炸药,藏匿在自己家中。2001年1月23日晚,高携带2个爆炸装置窜至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楼急诊科,将其携带的爆炸物启动引爆后逃离现场。急诊科发生爆炸后,爆炸破坏力致使门诊楼300余块玻璃门窗全部震碎,7人受伤,共计经济损失达49037元。

高之所以要在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楼急诊科实施爆炸,是因为1998年11月4日晚高德隆的儿子被打后,送到了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现西安交大第二医院)进行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高认为其子的死亡与该医院抢救不力有关,遂产生报复该医院的恶念。

2001年3月初,高德隆因赌博时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便将自制的爆炸物放置在对方住宅楼门前,引燃爆炸物,致使该楼遭到破坏。

2004年1月,高德隆又制造了“1·27”纸坊村特大连环爆炸案。

准备13个炸药包 最后一个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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