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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锦衣卫详细介绍

时间:2022-10-04 10:13:35编辑:yu118.com

一、锦衣卫的来历

锦衣卫,明朝著名的特务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也就是说锦衣卫的命令下达者,只有皇帝一人。

二、锦衣卫的职能

锦衣卫原先是军事建制。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即一部分是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权利并不是很大,只是名称叫得响,负责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这些人都不是等闲之辈,一个个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洪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人有一定震慑作用。锦衣卫中负责“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只要是国内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一管。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是用来做仪仗礼仪,后来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三、锦衣卫的权利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由此可见,锦衣卫权利之大无人能及。完全可以越过司法机构来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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