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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计划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8-01-23 15:31:02编辑:梓岚

三、在参加国之间发展经济合作;

四、采取措施解决参加国与美洲大陆之间来往的赤字。”最后,总报告向美国提出了在四年内提供224亿美元的援助要求。

1947年12月19日,杜鲁门向国会正式提交《美国支持欧洲复兴计划》的咨文,要求在1948—1952年拨款170亿美元,前15个月先拨68亿美元,并成立经济合作署总理此事。

1948年,在一片反对“前苏联威胁欧洲”的喧嚣声中,国会于4月2日通过了《1948年对外援助法》。第二天,经杜鲁门签署,马歇尔计划开始正式执行。

根据《1948年对外援助法》,马歇尔计划的金额应逐年审批,并不确定为期4年的总金额,把政府提出的头15个月拨款68亿美元改为53亿美元,但这只是最大限额,必须另有拨款法确定可供使用的款项。

该法第115条规定,西欧国家必须同美国签订多边或双边协定才能取得援助。参加国必须提供经济情况的统计数字,允许美国对其内部预算做某种程度的控制。受援国还须承担某些具体义务,如同其他国家合作以增进贸易;采取必要的金融和货币措施,以稳定通货;确定或保持有效的外汇兑换率;一旦条件成熟立即平衡政府预算,并全面恢复或保持货币制度的信誉等等,为保护美国经济,该法规定鼓励利用美国剩余物资,禁止采购紧张物资,促进物资调拨以适应美国需要,不得从美国以外地区采购农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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