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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门事件是怎么回事

时间:2018-01-25 10:57:35编辑:梓岚

1986年11月4日,伊朗门丑闻被披露后,里根总统于11月13日晚向全国发表了电视讲话,承认18个月以来,美国同伊朗之间确有秘密外交,并辩解说此举有4个目的:恢复同伊朗的外交关系;结束两伊战争;消除中东的恐怖主义;使美国人质安全获释。

但是,美国舆论界和美国政界人士普遍认为,美国政府的行动有悖于它一贯奉行的反恐怖主义政策,它破坏了美向伊禁运武器的法律,破坏了美在两伊战争中的中立政策。为此,国会中许多议员,特别是民主党议员,强烈要求总统下令调查事件的真相。里根总统迫于形势压力,只好责成司法部进行调查。11月25日,里根又宣布成立托尔委员会,继续进行调查。12月16日和12月27日,参议院和众议院又分别成立了各自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一时间,伊朗门事件成了美国引人注目的热点。

1987年2月26日,托尔调查组首先发表调查报告。该报告认为:出售军火的主要目的是换取人质;对收入款项转移之事,总统并不知情;秘密交易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一手操办;总统的顾问们未尽其责,白宫办公厅主任里甘对此应负主要责任;事发后总统没有撒谎,也没有参与掩盖活动。

参、众两院的调查委员会旨在使里根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跛脚总统”。他们在积极考虑给予波因德克斯特、诺思等关键人物有限的刑事诉讼豁免权,希望他们的听证会能引出更多的不利于里根的细节。

司法部的调查组,则凭借着他们手中的权力,意在通过途径获取诺思等人触犯法律的证据。他们先对诺思的女秘书进行审讯,随后又开始调查瑞士银行的账户。他们打算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对卷入美伊武器交易案中的政府官员提出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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