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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是什么

时间:2018-07-13 13:37:52编辑:梓岚

巴伐利亚得到上巴拉丁及其选侯爵位。原新教联盟首领弗里德里希之子查理·路易有权继承下巴拉丁,并成为新设的第八选侯。德国皇帝两手空空,一无所得。和约甚至承认诸侯享有内政和外交权,皇帝未经他们同意无权征兵、课税、宜战、媾和,实际完全独立。

关于宗教问题,和约规定仍按帕绍条约(1552年)和奥格斯堡宗教和约(1555年)的规定解决,仍然是在谁的国家信谁的教,即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信仰,不愿改宗教信仰者限期迁离。这样,卡尔文教取得与路德教、天主教的同等权利。教产的归属以1624年为标准年,凡在该年1月1日以前占有的教产为合法,可以继续保留。在巴拉丁及与它有联盟关系的地区,则以1619年为标准年。

和约承认瑞士和荷兰的独立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基本结束了旷日持久的三十年战争,并且开创了用召开国际会议的方法根据国家利益(不是按不同的宗教信仰)解决国际纠纷的先例,对18、19世纪的国际关系史有重大影响。然而,《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承认并加深了德国的分裂割据局面,实际上是一个肢解德国的和约,统一德国的努力被列强们扼杀。法国和瑞典终于取得欧洲和北欧的霸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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