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0 13:43:58编辑:浮泊凉
1951年,帝国大厦控股股东约翰·雅各布·拉斯科布(John Jakob Raskob)于1950年去世,罗杰·L·史蒂文(Roger I.Stevens)和亨利·J·克朗上校(Col.Henry J.Crown)领导的财团以3400万美元(约2.09亿RMB)购得拉斯科布遗产基金会所持的大厦股份。财团以1700万美元(约1.04亿RMB)将大厦的地皮卖给了保德信保险公司(PrudentialInsurance Company)。1954年,亨利·J·克朗上校买下了其他合伙人的全部股份,一举成为这座大厦唯一的主人。
1961年8月23日,哈里·赫尔姆斯利(Harry B.Helmsley)、劳伦斯·A·维恩(Lawrence A.Wien)和他的女婿彼得·麦尔金(Peter Malkin)以6500万美元(约3.99亿RMB)买下大厦的控股权。这个价格,不包括土地,是当时价格最高的一个单一建筑。
劳伦斯·A·维恩从超过3000位中小投资人那里募得了3300万美元(约2.02亿RMB)。这些投资人每人只需支付1万美元(约61361元RMB),即可获得一份帝国大厦联合公司(EmpireStateBuilding Associates)的股份;而后者又将整栋大楼转租给了由哈里·赫尔姆斯利和劳伦斯·A·维恩控股的另一家公司。与此同时,集团又以2900万美元(约1.78亿RMB)将大厦所有权再次卖给了保德信保险公司。
1991年,保德信保险公司将大厦的所有权以4200万美元(约2.58亿RMB)卖给了小奥利弗·格蕾丝(Oliver Grace Jr.),而他实际是秘密代表日本巨富横井英树出面完成的这桩交易。当时,这位酒店业的大亨正因其拥有的一家酒店的致命失火事件而在狱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