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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万民法简介罗马万民法的形式是怎样的?

时间:2019-01-21 17:04:20编辑:文二

公元6世纪的查士丁尼皇帝励精图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篡》、《查士丁尼新律》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罗马万民法的特点

万民法和自然法一样,万民法是普遍适用于所有文明社会和国家的法律。

万民法的调整范围最初只限于罗马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异邦人本身间的关系,后来逐渐成为调整各国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与罗马公民法相比,万民法具有以案例为 主、灵活方便的特点,适用范围的扩大,也使它克服了以往那种狭隘民族性的缺点,因而更能满足整个社会的普遍要求,更能适应奴隶主阶级的利益需要。

罗马万民法的影响

最主要的目的在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和评价罗马法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1、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罗马法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庞大帝国的统治。

2、罗马法巨大的历史影响。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民法即沿袭了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罗马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