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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万民法简介罗马万民法的形式是怎样的?

时间:2019-01-21 17:04:20编辑:文二

罗马万民法的发展历程

从公元3世纪开始,罗马境内出现了大规模的奴隶制危机,罗马法学也开始走向衰落,统一法便逐渐取代了万民法。从罗马法的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谈起:

一、早期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

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习惯法。

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平民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就曾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编纂成文法。公元前450—449年颁布的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就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取得的成果。

《十二铜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

此后,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罗马进一步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不断促进国家立法工作的继续进行。